因新生(含21级第二学位学生)入学前未确定住宿信息,按1500元预收住宿费;老生按上一学年标准设置住宿费;开学后根据现执行的住宿费收费标准及宿舍管理部门提供的学生住宿信息,对住宿费收费进行多退少补工作。
宿舍管理部门通知二级学院填写学生住宿信息,二级学院与宿舍管理部门核实学生住宿情况,宿舍管理部门复核汇总后交财务处。
财务处收费科根据宿舍管理部门提供的学生住宿信息及现执行收费标准,调整学生住宿费,统计退费数据、申请支付。
退费:
清远校区、肇庆校区已于2023年12月01、04日通过微信原路退费。广州校区已于2023年12月15日通过微信原路退费。
部分因生源地贷款抵扣住宿费的,通过银行汇款转入由学生本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退费不成功的152名同学,将以抵扣2024学年住宿费方式进行退费。
最终退费结果详见附件“2023学年住宿费退费明细结果公示20231226”。
财 务 处
2023年12月26日